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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开放日”活动 黑龙江省福建商会受邀参加

更新时间:2024-01-24 16:38:41 点击次数:586 次

按照黑龙江省委开展2018年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的部署,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2018年4月20日,省工商联与省法院联合组织民营企业家走进法院,在“法院公众开放日”与职业法官面对面座谈,开展“法律护企”行动。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对尊贵的客人——工商联的同志和民营企业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说,今天的交流意义重大,对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有重要意义,法院要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指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企业家营造一个安心、安全、安定的发展环境。

省工商联主席张海华发表讲话。她对法院的邀请,院领导班子的重视、各位法官到现场座谈表示感谢。对法院司法作风大幅转变、法院形象持续提升、工作理念不断升华,为我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所做出的贡献表达了敬意。同时,希望法院在以往与工商联建立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在帮助企业依法依规维权、搭建沟通桥梁、帮助企业家提升法律素养等方面给予更多帮助和支持。

此次参加活动的有省工商联主席张海华、副主席祝序彬、袁淑杰率领企业家、商会、法律委员会代表等30余人。黑龙江省福建总商会执行会长陈为坤、常务副会长余广智、秘书长汤丹妮受邀出席。

讲解员现场介绍了省法院的发展史以及一些大案要案的宣判,让我们感受到省法院发展的光辉历程,系统地了解到一个以保护人民的法院它每个时期所带给人们的益处。参观结束后,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主持召开座谈会。会中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非公经济”为主题进行讨论,并针对企业家提出的维权问题,现场解答,互动交流。

黑龙江省福建总商会执行会长陈为坤发言:

一、外来投资商与政府或其所属企业的纠纷诉讼难题

政府或所属企业签订了诸如“项目投资”、“合作开发”等合同协议,实施过程会遇到很多因供地、规划审批、立项审批、优惠返还等事项的滞后、变更等情况,形成违约。大多数企业采取诉讼但未得到及时解决,希望省法院能够设立绿色通道,接受针对此类诉讼的投诉,使投资商的此类诉讼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判决。

二、针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建议

执行措施和行为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也能够兼顾合情合理。民事案件执行的目标是判决的债务能够得到充分的清偿,而清偿债务的最佳途径是企业经营取得的现金流,处置、拍卖企业资产往往是最后的救济手段,因此,希望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能够采取更广泛、更充分的措施,使债务清偿与企业的持续经营得到合理的平衡。

最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表示,会对企业家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和建议进行梳理,能解决的认真加快解决,保护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让外来投资者在龙江投资安心、安全,安定。同时也倡导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提高法律意识。也希望企业家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让法院与企业一同为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