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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检察院、工商联领导莅临商会考察调研

更新时间:2024-01-24 14:36:38 点击次数:593 次

2017年4月25日,省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办公室主任乔海雁,省工商联维权处处长刘艳、主任高学良,省检察院驻省工商联检察联络室鲍晓燕检察官、徐蕾检察官一行领导连同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莅临黑龙江省福建总商会进行考察调研。会长吴庆和、副会长林长征、执行秘书长汤丹妮热情接待了考察团一行,并与其进行了座谈。

在座谈中,乔主任首先充分肯定了黑龙江省福建总商会的工作,表示福建商会凝聚力强,活动丰富,充满活力。随后,乔主任对这次来访黑龙江省福建总商会调研非公经济工作进行了重点讲解。他指出,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是检察机关拓展检察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非公企业的一项重点工作,更是保障龙江健康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

乔主任称,此次走访调研得到了黑龙江省委常委、统战部孙尧部长以及黑龙江省检察院徐明检察长的高度重视。来访福建商会就是听取企业家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难题,以及相关的法律诉求,以便更好的为非公企业的发展做好服务。也希望商会能为检查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外,希望商会能够发挥好宣传平台作用,配合检察机关、工商联做好普法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建议与商会一起联合开办普法培训班,并适时走访企业,现场为企业解决问题。通过加强检企合作,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制识别、廉政风险告诫等预防监督机制,以便有效防止相关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切实为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对此吴庆和会长表示,非常感谢黑龙江省检察院、工商联对黑龙江省福建总商会的信任和支持。同时也非常感谢各级领导对非公企业的关心和爱护。吴会长称,“法”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只有在法律的强效约束和有效监督下企业才能得到健康发展。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切实发挥打击犯罪与保护权益的双重作用,特别是要加大对非公企业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指导,以便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同时表示,一定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办好培训班,做好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积极走访企业,共同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一起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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